2.成果指标 |
一 级 指 标 | 满分 | 二级指标 | 满分 | 三级指标 | 满分 | 评分标准 | 实 际 打 分 |
成 果指 标 | 350 | 科学研究 与 社会服务 | 100 | 各基地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20项最具代表性的成果,包括:专著、论文、咨询报告、或数据库等其他形式成果(须经审核确认) | 100 | 专著、论文和其他形式的成果评分标准: 每部成果按学术水平等分四个等级, A:5分;B:4分;C:3分;D:2分 | |
咨询报告评分标准: 被采用的咨询、调研、建议等研究报告,中央或国务院1份5分;省部级政府部门1份4分;厅局级和大中型企业1份3分(有用户采用证明或主管领导批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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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0 | 以基地署名公开发表的论文(已报标志性和代表性成果除外) | 30 | 10分:2点/人均;20分:4点/人均;30分:6点/人均;40分:8点/人均以上 (SCI 2点/篇、SSCI 2点/篇、AHCI 2点/篇、ISSHP 1点/篇、CSSCI 1点/篇) | |
基地署名论文总被引和高被引情况 (根据CSSCI统计) | 40 | 由南京大学中国社科评价中心提供数据 | |
获奖情况(省级二等奖以上) | 40 | 教育部优秀成果一等奖10分、二等6分、三等4分;其它中央部委级专业奖项一等6分、二等4分、三等2分;省级一等4分、二等 2分 | |
成果转化教材 | 20 | 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或精品教材1部5分,省级精品课程或精品教材1部2分 | |
重大委托任务和宣传 | 30 | (承担中央、全国人大、国务院等任务10分/次(如中央政治局讲课)、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党和政府委托的重大任务(讲座、培训、调研等) 4分/次、中央报刊发表文章2分/篇) | |
人才培养 | 30 | 研究生培养情况 | 10 | 博士(包括博士后)年均培养10人以上10分;不足10人5分,没有不计分 | |
优秀博士论文 | 20 | 全国级1份10分,省级5分 |
| | 学术交流 | 60 | 学术研讨会 | 30 | 每个基地限报1次国际学术会议,按学术影响力分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: A:15分;B:10分;C:5;D:0分 | |
每个基地限报2次国内学术会议,按学术影响力分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: A:7.5分;B:4分;C:2分;D:0分 |
国际合作交流 | 10 | 各类国际人员交流:10-20人次/年5分,20人次/年以上10分;不足10人次0分 | |
10 | 国际合作项目:年均项目经费折合人民币10-30万元:5分;30万(含)以上:10分;不足10万元0分 |
10 | 重要国际学术兼职: 1人/5分 |